文化產業、文化治理與地方認同——以台灣新興的嘉年華為例

學術引用 Citation

黃孫權、成露茜(2007)。文化產業、文化治理與地方認同——以台灣新興的嘉年華為例。《城市與設計學報》,18期,頁23-35。 Huang, Sun-Quan & Cheng, Lucie (2007). Cultural Industries, Cultural Governance and Local Identity: A Review of Emerging Carnivals in Taiwan. Cities and Design, 18, pp.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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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文化治理與地方認同——以台灣新興的嘉年華為例

文/黃孫權、成露茜

關鍵詞:嘉年華,文化治理,社區營造,地方性,創意產業

摘要

「全台飆節慶」乃為九零年代之後台灣新興的一種文化現象,其中充滿政府對於發展文化產業的想像與措辭,然而什麼是地方真正的文化?文化經濟是對誰而言?造福了誰?公共意見是否能在這些節慶過程中被顯現等等卻缺乏細緻審慎的討論。本文企圖政治性地來理解台灣文化治理的脈絡,理解八零年代末期開始的文化運動的美意與願景,如何變成當今政治上的去民主化與文化的民粹化現象。

一、節慶化統治策略

台灣的中國時報於三月六日開始,推出了連續一星期的「全台飆節慶」的專題報導,指出台灣公部門一年有超過五十個大型節慶,光是每年的跨年節慶,就「燒」掉數萬名學生一年的營養午餐費。專題中訪問了台灣各縣市政府首長,地方文史工作室人員與承辦單位,突顯了這幾年來台灣在政治脈絡與民主進程下特有的「節慶化統治」,包含了政治掛帥、產業失根與無法永續經營等等問題。這系列在三月六日開始之際,在頭版用了一張照片,圖標為「文化大拜拜,藝品變廢物」,其圖說頗能描述「全台飆節慶」的荒謬景象:

台灣各縣市近年舉辦節慶有氾濫趨勢,立意良善的「文化下鄉」質變為「文化大拜拜」,衍生許多亂象。圖為花蓮國際石雕藝術節邀請國際級藝術家精心雕琢的藝術品,如今被放置在七星潭海邊形同廢棄物般對待,一件名為「帆船」的雕塑已經斷成兩截,其他十餘件作品則孤零零散見海邊。

誠然,此專題指出了台灣的代議式民主和由上而下的文化/社區營造操作上的某些問題。這些問題被歸納為「新興節慶的十大亂象」:節慶名目浮濫,由於挪用地方業務費而排擠基礎建設;徒具國際虛名,只是一批在台灣的外國表演團體重複到不同的地方去表演而已;模仿抄襲盛行,缺乏創意;淪為人數比賽,依賴動員,內容品質為次要考量;缺乏長遠規劃,經驗不能積累;縣市長拼政績的迷思;與在地文化及產業脫節;皆是商展式攤販文化,沒有內涵;媒體為獲利者自失立場;人謀不臧弊端,浮報浪費。這些問題都很重要,但都停留在操作性和技術性的層面上,基本上不脫主流文化創意產業的基本論述:「原真」(authentic)的「地方性」(locality)應該和文化經濟(culture economy)結合,並應是各種管理及相關網絡(政府單位、承辦單位、地方團體與文史工作室、地方產業)民主和對話性的共同參與。

本文企圖對中時的專題報導作一些分析上的補充。主要是指出「全台飆節慶」的現象是文化治理結合文化產業與地方認同的典型後果。什麼是地方真正的文化?文化經濟是對誰而言?造福了誰?公共意見是否能在這些節慶過程中被顯現,並沒有仔細討論。中時專題之呈現和馮久玲愛說的:「文化好生意」(馮久玲,2002)並沒有什麼不同。有的文化當然是好生意,否則電影《英雄》不會有人投資,《臥虎藏龍》不會得獎,而台灣的地方菜不會上總統府國宴。馮用著某種主流學術話語說著:在地文化產業將如何與全球化接軌?未來文化產業的經營將會有哪些瓶頸與衝突?應如何平衡文化產業發展時所造成的衝擊?民間組織長期以來累積的能量該如何切入產業的思考架構?這些問題固然重要,但卻缺乏經驗上與理論上的審視。

文化是好生意的前提,是來自地方的殊異品味,提供不同的消費經驗與想像。一如David Harvey(2001),在討論當前城市競爭的文化邏輯時,指出了「文化」理念之所以越來越和確保壟斷力量的嘗試糾在一起,是因為獨特性和真實性這類宣稱,可以展現為特殊且無法複製的文化宣稱。但我們也必須承認,有的文化是國族自以為邁向現代世界的絆腳石,是國族歷史的髒污而亟待抹消的,如北高兩市眾多的違建區,紅燈區、非正式經濟產業如檳榔攤、路邊洗車、攤販夜市等。甚至,文化是好生意的同時,是將人民的敘事架空、取走,重置,而變成消費式的民主與人民的「共同記憶」。

我們試圖政治性地來理解台灣文化治理的脈絡,說明文化治理的操作如何讓八零年代開始的文化運動的美意與願景變成當今政治上的去民主化與文化的民粹化現象。

台灣各縣市的節慶,是與空間治理與地方選舉無法分開的。而台灣「節慶化的統治」乃是「文化治理」典型與後果。

從八零年代末至九零年代初,台灣的中央政府以「社區總體營造」開啟了一波政治上的本土文化策略。現在我們雖然還很難對「社區總體營造」的整體成效作一個清楚的結論,但它在鼓勵地方成立文史工作室、保存/發掘當地傳統文化,的確有相當的成績。中央本土文化策略的推動,除了歸功於當時文建會副主委陳其南倡導的「社區總體營造」與「社區造人」所產生的政策影響力,更脈絡性的分析則必須看到八零年代中期以後,台灣中產階級的壯大和他們對現代化國家的圖像。這個圖像的主元素:參與式民主政治與良好的都市生活環境,對應了台灣社會在都市空間表徵之生產關係經歷的兩波巨大改革。其一,國家面臨長久以來為了追求發展而營造環境所付出的代價,公共空間不足、品質低落與鄉村社區頹敗幾乎變成都市與區域/鄉村經濟治理危機。同時各類的社會運動解構了台灣社會的權力關係,由下而上的民主改革力量迫使專業技術官僚做出回應及改變。國家於是有意識地調整政策,由上而下的召喚出地方的認同計畫以替代抵抗性計畫,將部分決策賦交地方/社區,既可緩和與地方的權力衝突,也巧妙地滿足民主政治中必要的合法佈樁。其二,空間專業對於現代主義設計的反思開始強調社區參與,民眾背書變成了學院裡的理論新鮮貨與實踐評量表,剛開始也許只有些許空間相關系所,公部門的資源釋放加速了「轉型」,也正當化了「參與」。於是,兩波彼此相扣地接枝出市民參與環境改造運動。既是國家為了回應中產階級市民社會的需求,也是市民要求更好的生活品質與民主參與的願景所致。

在邁入九零年代後,特別是陳水扁在1996年當選台北市長後,「地方包圍中央」除了是民進黨攻堅突圍的具體策略外,且是對於發展獨特的地方意識與社會動員的基礎。而陳當選市長可以做為空間治理與文化治理的分水嶺的原因乃是,之前的地方縣市首長,無一不以爭取硬體建設來換取選票,這種「蘿蔔與棍棒」的侍從威權交換策略,已逐漸無法在北台灣,尤其是台北進行。新浮現之中產階級對於文化性集體消費的需要,如公園、文化中心、表演場所、藝文活動已然超過如停車場、新闢道路、大型硬體公共建設等,陳水扁在競選台北市長前的政策白皮書會強調「不作大工程,多作小工程」不僅是一句競選口號而已,同時反映對台北既有空間條件的敏感度。

其次,台灣從八零年代土地作為交換價值與內需供給到了九零年代已趨飽和,另價居高不下,再炒不易,全台人口數開始由成長轉為停滯,而大台北地區的空屋率,如桃園已然接近百分之三十,空間作為一個選舉動員的方案效果已大不如前,執行也較前困難,地方政府無法獲得不同黨中央的挹注,大型工程不易取得用地與資源,這些原因,讓文化成為一個最主要的「空間」表現政績,乃至空間演出(space performance)成為九零年代台灣特有的文化治理特徵。這意味著台灣從建築營造業的內需供給轉型成為金融服務業,及九零年代中期消費社會的持續深化,亦即「以中產階級(或是更為準確的說是有消費力的階層)消費社會為主力,以發展主義為依歸⋯⋯政權的性質是由軍人(military)政府向文人(civilian)政府過渡,由威權高壓統治向威權人民/民粹主義(authoritarian populism)過渡:因消費社會的逐步形成,政權無法以兩蔣時期鐵板一塊的單一權力操作來統合,而民粹主義透過媒體象徵政治的召喚成為主導性的政治邏輯,政治人物也開始放低身段,服膺媒體消費邏輯,與消費群眾接軌。」(陳光興,2002)。同時,這也表示傳統的都市政權開始參與表徵的空間(representational space)的競逐,展開一種想像性的社會鬥爭。1

陳水扁就任台北市長後,開始進行「台北化」的文化治理,在強調「不作大工程,多作小工程」的同時,舉辦了一系列的活動,將「台北」象徵化,如設計台北市市徽、舉辦台北文學獎、台北詩歌節、台北公車詩文,台北燈會、台北聖誕、跨年晚會,爭取中產階級的認同。台灣中產階級的文化認同,非藍非綠,亦非中非臺,而是代表現代化的西方文化圖像。城市政權領導者更親自主掌或贊助會引起一般公眾焦慮甚至恐慌的活動,如飆舞、跨年晚會、同志遊行來重新獲取青少年與少數族群的選票,並兼顧固有選票,將台北「台灣」化,如舉辦二二八美展等。新的台北政權有意識地以「文化治理」為工具為中產階級打造新的台北認同,新的集體記憶,換取執政的正當性(民進黨不再悲情,重軟體不重硬體)與未來執政的可能(新的台北人認同新台灣)。最有趣的例子莫過於台北市政府陳水扁第一次掌政後的台北燈會,以往元宵節的燈會都是在中正紀念堂舉行,而陳水扁當時在台北市政府廣場獨立舉行一個「台北燈會」,與中央的「元宵燈會」不同,台北市政府廣場前的燈會,特別用了許多台灣象徵,如水牛、水車等等,來與中央的燈會相抗衡。廖漢騰即指出陳所操作的乃是「再現」新的國族文化或者取代舊的集體記憶(2003),但這也可以被理解為新興的小資產階級爭奪文化資本的一種策略。

某種新的政治去民主化(市民不再討論公共政策、預算分配與政策執行效率)與文化上的民粹主義在此交遇,形成一種新的感情機器(affect machine)。在歡樂的氣氛中,市民不會去追究每個嘉年華的預算,甚至不會問為何這些活動要執行?更不用提台北的衛生下水道鋪設率仍是整個南亞倒數幾名。民主變成一種嘉年華式的參與,一種奇觀(spectacle)統治學,出現在數萬人的跨年、節慶、搖滾會。這正符合文化民粹決定於媒體曝光上的熱情(passion)。有什麼比一場精彩的表演來的更動容?更具有媒體效果?更容易塑造親民形象?舊的統治集團(威權侍從、黑金交易)尚未消散,新的文化/媒體集團,政府單位,承辦單位(NGO、私人團體、公關公司)和主流媒體(有許多大型節慶是由主流媒體所承辦)日益擴張。文化民粹取決於奇觀(spectacle)的社會效果,而非深層緩慢的「文化品質」。用文化預算綁樁政治認同,既可避開公眾查核營建品質,又因為「文化」的政績成效在於媒體的曝光,短線操作,而非實際「蓋」出什麼,對於台灣政治人物普遍將執政作為下一任競選任務的心態而言,不啻是個良方。藝文活動與文化預算恰似巴賀所言的「零度寫作」(Roland Barthes, 1977),表面看似沒有任何政治意涵,容易贏得市民同意,事實上,中央與地方政府每一筆文化預算與文化活動都不是順應民意產生,而是由執政者或技術官僚提出,發包、執行的。換言之,此種藝文活動的「零度寫作」效果協助達成政治美學化的目的,文化活動不過是躲避統治正當性要求與去民主化決策的遮眼布而已。

在九零年代結束之際,中央政權易主,卻仍接續著文化表現競爭的邏輯,除了「城鄉新風貌」將補助地方建設變成一種樣版的文化改造與政治綁樁外,包含了「文化下鄉」、「觀光客倍增」、「一縣市一特色一鄉鎮一特產」及觀光局在2001年推動的「每月一節慶」,文建會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興建「地方文化館」2等等。這些文化相關的建設活動,變成一個台灣最有活力的內需經濟。如果再加上各種從中央動員地方,從上而下的全體動員,如「牽手護台灣」、政治利益團體舉辦的各種搖滾演唱會3,以及選舉前各種文化表演與包裝,全台灣一年大大小小共有兩百多個萬人聚集以上的嘉年華。這是「文化治理」的真實面貌。

二、政治穿越日常生活

文化治理還關涉到文化領導權(culture hegemony)與文化經濟(culture economy)的接合(王志弘,2005)。巧合的是,台灣媒體恰恰是兩個領域的主要作用者與「接合」者。媒體透過承辦、宣傳和報導節慶,創造及合理化文化領導權,擴大民眾自我及協同治理(self- and co-governance)的效果,同時,由於台灣的藝文補助與節慶只有少數真正與地方產業或經濟部門有關,能夠賺進觀光收益的少之又少。於是,真正受惠的便是媒體,一方面有大量的活動廣告收入與置入性行銷費用,另一方面,台灣新興的大型節慶,主流媒體就是主要的承辦者。

理解台灣媒體特殊的發展歷史,才能掌握媒體成為文化治理主要作用者的原因。後威權時代台灣的媒體生態,基本上是由八零年代學運分子領銜演出的,引導台灣走向21世紀初的媒體高峰。但誠如台灣工人運動前輩鄭村棋的看法:學運分子是台灣資產階級的接班人。年輕作家、新政治人物、新聞記者、藝術家、教員形成了台灣社會的「新階級」,取代了傳統知識分子的角色,他們與各式媒體親近著,將自身妝彩成社會意識與文化議題的導引者。地下電台、網際網路的發達,若繼承台灣90年代的豐沛能量,原本應可接枝上另翼媒體的人民媒體想像,可惜,在渴望資訊的年代,我們認定媒體開放是個機會,而不是惡魔的禮物,在沒什麼準備與驚覺下,特別是在政治改革已告階段性成功,社會運動的力量不再僅僅透過政論性刊物傳遞之後,新階級與資本家巧妙的收拾成果,將人民真實的反抗變成異議的風格,快速的侵吞市場,且受益於戒嚴的結果政府等於公共、公家,等於不好,等於集權,而市場還有起碼的「公眾」意含來取得擴張的正當性。當時,台灣民間鼓吹的是中視、台視、華視「三台民營化」而非「公共化」。

這一獨特的歷史,使得媒體在形塑文化認同上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傳統媒體已難取得社會共識,統獨之分優先於新聞事實之前;另一方面,卻積極滿足特定政治癖好使用者的需求,加強其信念。新聞服務於特殊利益團體求得生存已不是新聞。法國知名的社會學家布乞迪厄口中喊出的「讓媒體成為民主公器,而非形象符號的壓迫手段」,恰好就是台灣媒體現狀相反的鏡射(黃孫權,2005),而這「形象符號」正是透過文化治理領域所再現與被再現的,是穿越政治與大眾日常生活的介面,既為溝通者,也是建構者。

現代的政治統治技術,如同後現代遭遇的「敘事轉型」(narrative turn)一般,無法分析政治生活不同的故事,分析透過這些媒體再現的人民的政治生活(political life)與文化參與的關係,並且如何透過此種論述性的實踐重塑大眾的日常生活,我們將無法面對真正的文化治理的政治意涵。

文化治理是目前政治社會領域逐漸浮出的議題,是統治權擬裝成的「文化善意」和進入與模塑大眾日常生活的演練,新興國族需要的「集體記憶」裝置,同時也是都市治理的核心工作之一。文化治理明顯地是由上而下的驅動,但卻非以官僚式或者階層式的方式展現,它總是自我宣稱是公民意識的「培力」和自我規訓的(self-disciplining)。

代議式的民主政治在政治與政策越來越去中心化的現實困難下,需要一種可以跨越各種不同文化論述的「大敘事」,來統籌確保政治權威(political authority),亦即,政治權威要變得愈來愈容易溝通和互動以符合選民/團體複雜要求,並且透過文化來重建選民的政治態度,以及其政治轉型中的認同。明顯地,文化治理關涉了政治權威如何啟動、重塑和利用個人與集體的行為來自我或協同治理,導致對其統治規則感到可以接受(Bang, 2002, 2004),也是在空白政策下換取選票與政績注目最快的方法。

文化治理也是權力規制、統治機構和知識形式(及其再現模式)的複雜連結。文化治理的根本意涵在於做為文化政治場域,它是透過敘事、象徵模塑等再現技術裝置,來形構城市形象、界定都市意義和市民身分,藉此操作權力關係、分配資源的制度性程序或機制(王志弘,2003)。在城市治理層次,區域發展藉由蓄積壟斷地租(monopoly rent)來完成「一縣市一特色、一鄉鎮一特產」、「文化下鄉」、「觀光客倍增」、「城鄉新風貌」、「每月一節慶」等等由上而下的文化—空間政策,成功是都市企業主義的復興,而失敗的就是文化大拜拜。

三、傳統與被發明的傳統

在面對全球化「流動的現代性」(Bauman, 2003)的當下,原真性的地方文化早已流散或面目難分。關鍵並非在於地方文化是傳統還是「被發明的傳統」,而是這些文化傳統與地方認同的關係為何?

傳統的節慶如台灣南部恆春的搶孤近來開放外國人報名,甚至一組外國少年組的參賽者還拔得頭籌,吸引了無數觀光客,讓恆春重拾傳統並引以為傲;彰化大甲的媽祖遶境,從習俗上的三天變成一週,從單純的宗教儀式變成五花八門的表演與全台跟隨團,甚至還有電音三太子、電子花車、搖滾樂團參與,成為全台最大的社會性聚集(social gathering)與戶外嘉年華,吸引國際觀光客數量高居台灣之首;而高雄的宋江陣成為南台灣最主要陣頭文化與青年學習之地,讓青年與傳統文化再次產生關係。

「被發明的傳統」如宜蘭童玩節,彰化國際花卉節也都吸引了國際觀光客,同時也變成地方文化的一部份,市民的驕傲與當地每年的重要節慶。有些「被發明的傳統」更呈現了台灣豐富、年輕世代、跨地域性的「地方性」節慶,而這些精彩的節慶,都不是由上而下政策推廣,而是由下而上,甚至是抽離(uproot)原有的地方脈絡而成功的。例如台灣南部墾丁國家公園的「春天吶喊」,原本這只是後學運時代一小群玩樂團的私密戶外派對,主辦者還是兩個在台灣教英文的美國人,經過十一年後,變成每年墾丁最大的節慶,從三天兩夜變成長達十天甚至兩週的搖滾嘉年華,除了原本的搖滾演唱會外,周遭還有將近三十幾個自發或商業性的舞會,演唱會,派對,藝術,也有如小劇場、二手貨攤位,實驗電影放映,滑板與衝浪等活動,包含屏東市公所、酒吧業者、休閒旅館民宿、大飯店也都適時配合推出各種優惠與活動。雖然春天的吶喊愈來愈制度化,失去免費嘉年華(free festival)的DIY精神,機遇藝術(happening art)的驚喜,與某種混亂無政府但強調平等主義的態度,然春吶還是台灣最著名的搖滾祭,是亞洲唯一可與日本富士搖滾相提並論的。另外,如原本是由大學生自組的「北區大專搖滾聯盟」,在第一年參與了春吶的活動後,回到台北在隔年1995年舉行一個自己的搖滾活動——「野台開唱」,從美術館前小廣場三天十幾個樂團,幾百人的聽眾開始,在十年後,「北區大專搖滾聯盟」重組成TRA,成為一個專業而商業的搖滾祭組織,在台北市兒童樂園舉辦三天的「野台開唱」,邀請英美日另類音樂巨星共襄盛舉,台灣團體也暴增至五六十個團,分五個舞台舉行,參與人數高達數十幾萬人。

另一個北台灣的盛事,則是台北縣政府主推的「海洋音樂祭」,雖然飽受環保界的批評(如花上千萬買沙來填補流失的海岸)與質疑政治與商業化(統一企業的7-11為主要的贊助者)的運作,但不可諱言的,的確對落寞的福隆海水浴場,以及貢寮鄉帶來新的商業契機。貢寮在北台灣年輕一輩的印象中,是搖滾的,新的「集體記憶」逐漸取代了核四的爭議與貢寮鄉鄉民悲情的景象,這個集體的記憶與圖像裡雖然沒有鄉民,但為期五天四夜的活動,總共吸引了台灣與國際遊客共三十萬人次。

顯然的,音樂此種全球普及性的文化感受(Appadurai, 1990),與青年文化及地區歷史較無涉的特性,比較容易創造這類的成功嘉年華。

空間是一個排除性物理佔有,但文化並不是。全球性的大眾流行文化穿越了各式固著性的地方性(locality),文化社群(community)與地方空間向度的社群各自獨立,地方意象則是兩股力量被縫和的展示。政治透過文化治理穿越常民的日常生活,流行文化則透過市場再次重構了關於地方產業,地方文化與地方認同。

四、結語

共同文化的概念絕對不僅僅是同意或是順從社會的概念,(共同文化所涉及的)是所有的人共同決定意義,有時候是以個人的方式行動,有時候是以團體的方式行動,共同投入一個沒有特定目的的過程,在任何時刻也不能夠認為共同文化已經具體實現了,或者是完成了。在此共同過程中,唯一確定的是確保溝通的管道和機構清楚,以便所有的人都能夠有所貢獻,也能夠受到協助而有所貢獻。(Williams, 1989:35-36)

細緻地分析由上而下的地方企業主義與政治統治技術與由下而上的地方文化與認同是有意義的,因為地方認同的營造(identity building)是對不同生活之計畫。前者由上而下的節慶與文化預算是計畫性的認同,雖然有機會在集體學習過程中,將個體轉化成主體(subject),學習不同的價值觀,接觸不同的人群與視野,但如果不以Raymond Williams謂之的「共同文化」嚴加審視,那麼計畫性認同不過是一場粗俗的政治盛宴,漸抽空我們對於社區/地方文化的真實理解,也變成一種去民主而趨於民粹的文化治理現象。

相對的,由下而上則是一種抵抗性認同,在柯司特區分計畫性認同與抵抗性認同概念(Castells, 1997)時,「抵抗性認同」指的是支配邏輯下處於被貶抑/汙名/邊緣的位置下由行動者所產生的。只有確保抵抗性認同可能,才能確保認同計畫朝向領域性社區認同的轉化,建立以日常生活實際層次為傾向的社區自主性與社會主體性,也只有在這個基礎上,地方產業、經濟、節慶活動才會連結上地方認同的計畫之中,這也是在全球化脈絡下,地方文化與意象被如何,以什麼方式被縫和的關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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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tells, Manuel, 1997, The Power of Identity. Malden, MA: Black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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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孫權,2005,〈大開誰的眼界?狂飆八〇年代之後〉,《明報》,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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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裡借用Lefebvre的觀點(Lefebvre, 1991),Lefebvre曾將空間分為三種互動結構,一為空間實踐,歷史性空間實存的社會關係,二為空間的表徵(representation of space):建構空間形式的領導權。屬於構想(conceived)層面,這是一個概念化的空間,是科學家、建築師、規劃師、都市計劃師、技術官僚等腦袋的空間,也是任何社會(或是生產模式)支配性的空間。三為表徵的空間(representational space):想像性的社會鬥爭。屬於生活經歷(lived)層面,透過與其相連結的影像和象徵而直接經歷的空間。
2. 文建會從91年度至96年度共編列總預算32億5千萬元補助地方文化館之計畫。
3. 例如,一向偏向基本教義派的北社,也舉辦了以切格瓦拉為名的搖滾音樂會。

本體論維度 / Ontological Dimensions

媒介
6%
空間
22%
5%
權力
32%
藝術
37%